各学院:
国家奖助学金资金发放工作即将开展,为确保我校2023年度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顺利发放,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本院国家奖助学金受助学生的各项信息,要求如下:
一、严格参照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审核我校2023年度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如在受助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应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困难学生:
(一)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且处于处分期的;
(三)发生休学、退学、保留学籍、转学等学籍异动情况的。
二、全面核查本学院全国学生资助中心下发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脱贫不稳定户,确保以上学生获得国家一等助学金,如发现遗漏、新增等情况,应及时利用调减下来的名额调增。
三、各学院调整国家奖助学金受助学生,需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3年度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调整汇总表》(见附件1),于11月2日前发学生资助中心邮箱xszzzx@hnuahe.edu.cn,纸质版由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各院行政公章,分别交至两校区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