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2021学年秋季助学金、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将于近日陆续发放。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奖助学金使用纪律的要求,各学院要提早做好预防教育工作,严禁违规使用各类奖助学金,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监督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各学院在奖助学金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禁止进行二次分配或者以提留班费、学生活动经费等各种名义扣发、侵占、挪用、扣减学生的奖助学金;禁止安排学生平分奖助学金;禁止工作人员变相收取受奖助学生好处;禁止受奖助学生进行请客、送礼、奢侈消费的活动;禁止组织或纵容学生将奖助学金用于班级聚餐、毕业生酒会费用等违纪现象的发生。
2.各学院辅导员请于近日组织召开专题班会,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我省及我校奖助学金有关文件和规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3.各学院要建立信息反馈渠道,深入了解本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发现违反奖助学金发放和使用纪律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向校资助中心反映。
4.凡工作中存在各类违规操作的、或学生投诉经核查违纪现象属实的,学校一律责成学院收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取消相关学生的评奖评优资格,在全校范围内对学院进行通报,并报请学校主管领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各学院应以本次秋季奖助学金发放工作为契机,通过开展感恩、诚信、励志等方面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强化学生诚信、感恩意识,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促进优良学风建设。
校资助中心投诉电话:0371-86176184,0371-63515006
校资助中心投诉邮箱:myjjxyxgbzzk@163.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