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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继续开放龙子湖校区宿舍楼连廊教室作为自习室的通知
2016-03-17 18:33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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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培育更好的学风、校风,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方便学生不出宿舍楼就能自习,本学期,龙子湖校区学生宿舍连廊自习教室继续开放。

一、开放时间

1、每周一至周日,16:30至22:30;

2、国家法定节假日、假期、各类考试期间自习室不开放。

3、本学期自习室开放日期为:即日起至期末考试前。

二、具体开放地点

1-2号楼,2楼连廊2204教室;

3-4号楼,2楼连廊2204教室;

5-6号楼,2楼连廊2204教室;

7-8号楼,3楼连廊3305教室;

9-10号楼,3楼连廊1-303教室;

11-12号楼,3楼连廊2-306教室;

13-14号楼,3楼连廊3-306教室;

15-16号楼,3楼连廊4-303教室;

三、学生自习纪律及要求

1、在连廊自习室学习的学生,必须是本宿舍楼的学生。

2、自习期间,不准吃零食、抽烟、打闹、大声喧哗,保持教室安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

3、学生要规范着装,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等衣服进入教室。

4、值班学生要加强对自习教室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自习室纪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如实作好记载,落实好责任人

5、在自习室自习的学生请自觉维护室内卫生,自习结束,请将垃圾带出自习室。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损坏自习室内的桌椅及公共设备,否则按原价赔偿。

6、自习室为各位同学共同使用的公共资源,请各位同学遵守公共秩序,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7、自习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果违规使用,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学工部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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