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评选表彰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均在2016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及学生班集体中产生。
1.省级三好学生为 96 名,优秀学生干部为32人,先进班集体32个,按各院(系)学生比例分配如下: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1.预选。各院(系)根据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
2.公示。预选及推荐名单应在院(系)内和校内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期为三天时间。
3.信息核对。各院(系)对上报各类优秀名单的相关信息负责核对,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4.上报。各类名单加盖院(系)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按时间要求上报学生处。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和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将获得由省教育厅、团省委颁发的证书,并由学校分别予以奖励。
1.评选优秀个人和集体,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院(系)接通知后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安排好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龙子湖、北林校区联系人:谷老师 电话86176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