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2023年我校有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427名,涉及贷款696笔,贷款金额388.93万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1902名,涉及贷款5703笔,贷款金额3786.03万元。为持续加强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3〕18号)文件,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毕业生诚信教育工作
各学院(书院)要抓好毕业前的时间,利用班会、讲座、座谈等形式深入开展“两节课”教育活动,对贷款毕业生进行诚信、感恩和信用意识教育,让学生清楚诚信还款的意义和违约造成的后果,帮助学生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形成“诚实为本,信誉为重”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
各学院(书院)要提醒贷款毕业生于5月8日前完善个人信息并在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内进行毕业确认。5月8日起,学生资助中心每周通报各学院(书院)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情况。
1.更新个人信息
各学院(书院)应组织贷款毕业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更新核准个人信息。学生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详细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等项目后点击提交。
2.毕业确认申请
学生更新个人信息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3.审核确认
(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各学院(书院)使用贷款经办人账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贷款系统”,https:// zxdk.cdb.com.cn),在“毕业确认”模块下,选择对应学生,核实其所有相关信息后,对该学生的毕业申请进行确认。如发现学生信息不真实或不完善,点击“拒绝”按钮,要求学生重新修改后提交数据。
具体流程:贷款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变更确认——同意/拒绝——毕业确认审核。
各学院(书院)审核时,贷款学生通讯地址、户籍地址和家庭住址填写学生本人实际详细家庭住址,按照省、市、县、乡、村的顺序精确到街道、小区和门牌号。核对学生信息的过程中如发现贷款学生贷款合同到期日错误或贴息日期错误,应尽快上报学生资助中心,上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17日。
贷款毕业生查询方式:贷款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选择毕业年度,点击“查询”,系统显示截至目前仍未还清贷款的本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数据。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导出全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各学院(书院)通知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毕业确认。
4.现场确认
各学院(书院)自行打印贷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表》(附件5、6),组织学生签字按手印,学生本人和学校各留存一份。6月9日前,各学院(书院)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表》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三、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工作
为推动我校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提高贷款结清率,各学院(书院)要鼓励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于6月20日前积极主动地结清助学贷款,学校针对提前偿还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继续实施提前还款奖励政策,奖励金额为学生还款金额的2%,该奖励资金直接通过学校财务系统打入学生的银行卡。
为保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6月20日之前提前还款成功,各学院(书院)务必通知学生必须在6月15日(含)之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操作,并于6月20日之前通过个人支付宝账户偿还贷款。6月15日之后申请提前还款或6月20日后偿还贷款的将无法获得提前还款奖励。
各学院(书院)资助专干可统一帮助学生在系统内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操作。具体操作:贷款系统——贷后管理——提前还款——新增——确认。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款还息流程详见附件1。
四、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展期)工作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专升本或考取研究生后可提出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申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展期申请操作,并于9月10日前到学生资助中心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未办理展期手续,学生本人自负贷款利息。
提交材料:《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附件2,需加盖考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和考入学校学生所在院系公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1.贷款毕业生如未按要求进行毕业确认工作,各学院(书院)应暂缓办理学生毕业手续,待学生毕业确认完毕后,再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2.各学院(书院)应有序组织贷款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计划变更和提前还款等相关工作,并于6月9日前将贷款毕业生教育等材料发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xszzzx@hnuah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