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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武装
 
2016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安排意见
2016-09-19 15:21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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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了保证今年我校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对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一)严格审核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学籍。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高校本专科学生。各院系在审核、上报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时务必先行做好学籍比对工作。

()认真做好贷款资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各院系在上报《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承诺书》前需严格审核,未按要求上报资料者,取消贷款资格。

()学生不能同时申请高校和生源地贷款,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助学贷款资格。

二、认真组织,做好2016年度助学贷款发放工作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

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原则应为学费和住宿费总和。

(二)贷款发放和到期的几个具体日期:

1.借款合同起始日: 20161114

借款合同到期日:为方便贷后管理工作,我校今年本专科学生的贷款期限统一规定为13年,贷款到期日即 2029920。请各院系要求学生按此规定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及贷款系统。

2.利率及计算办法。本年度贷款首次利率按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5年期以上个人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以后随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变化及合同的具体规定作相应的变动。

三、助学贷款发放日程安排

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安排为三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申请、数据录入、公示、初审阶段(即日起至 1019

即日起开始进入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申报、数据录入、公示、初审阶段。学生信息的录入及申请需学生本人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来完成。

10 1 0 ,各院系务必保证所有贷款学生的贷款审批表及相关手续齐备,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的数据输入、修改、审核完毕。贷款申请表等有关手续可于十一期间回家办理,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1014前,各院系需将本年贷款学生名单在全院系范围内通过网站和报栏张贴两种方式公示3天,并保留相关材料。学校将在 1015- 10 月16 ,在全校范围内,对本年度贷款学生公示2天。

10 19 24点,全省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全部结束,所有信息均不能再有变动。

(二)合同填写及审批阶段( 1028- 11 月1

10 28 ,根据开行最终审批的人数和金额,各院系组织贷款学生填写合同,整理贷款学生贷款档案。

11 1 中午12点前,各系(院)需将签订合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在贷款系统中,提交经审核的贷款申请。

11 6 117,校学生资助中心将合同档案、花名册等材料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待开行审批。

(三)贷款发放阶段( 1112

11 14 ,开行河南省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专用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住费扣划到学校的结算账户上。

三、信息录入及学生帐户管理等有关问题

(一)各院系对本单位申请贷款学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后,需统一培训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录入相关个人信息,并在系统内申请。首次贷款学生,需要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完善个人信息项目并提出申请,非首次贷款学生应至少在贷款审核前完成两次登录,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系统内填写200字续贷声明(声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去年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后,提出贷款申请。学生满足以上两项条件后系统才允许提交本年度贷款申请。贷款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该生身份证上一致。

(二)借款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各系(院)要严格按照助学贷款的基本要求,对借款学生的贷款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身份证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助学贷款。审核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学生家庭住址要精确到村、街道和门牌号。避免因基本信息不完整导致将来无法与学生取得联系。

(三)支付宝、网上银行使用注意事项。

1.各院系应明确专人负责学生资助(贷款)工作,人员更换要做好交接工作,并于 922前,填写资助专干统计表(附件1),发送至zzgl517@qq.com(资助管理拼音缩写)院系专干应加强自身学习,尽快熟悉贷款新系统、支付宝的操作使用、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政策,开通个人支付宝及网上银行,并培训本单位相关老师和贷款学生。

2.各院系应指导学生养成通过网络处理贷款业务的习惯,对个人在线系统、支付宝及用于找回密码的新浪邮箱加强管理,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

3.鼓励学生开通网上银行并使用,一方面方便支付宝和银行卡的周转,另外也为以后还本提供方便。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功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资助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为主,其它资助措施为辅。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精神,本年度我校国家助学金将继续综合参照各系院学生人数比例(各系院人数占全校总人数比例)和贷款人数比例(本系院贷款学生人数占全校贷款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国家助学金,其中贷款人数包括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人数。各院系应畅通校园地助学贷款渠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贷款人数计算时点另行通知,生源地贷款数据,按照各院系上交的生源地受理证明计算。

(二)填写合同之前,各院系应对贷款学生进行贷款知识、金融知识以及诚信知识进行培训,让学生熟悉申贷过程,了解合同内容及意义,以及有关违约的处理,告知学生有任何贷款方面的问题均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热线95593进行咨询。各院系要安排专门时间、地点,做好合同的签署工作,并对作废合同逐一回收,报送至校学生资助中心。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做好各项准备,统筹兼顾、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任务,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均能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努力推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良性发展。

                                                                                                资助中心

                                                          2016 年9 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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