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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26-07-23 10:46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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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启动,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助权益,做到“应贷尽贷”,确保有贷款意愿、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提交申请并获得相应资助。现就本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范围和额度

贷款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贷款金额须为100的整数倍,每生每年贷款总额最高20000元。贷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期限

为方便贷后管理工作,贷款期限统一规定为15年。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选择高校助学贷款。其中,部分专升本学生专科与本科阶段高校不一致,需要各学院在贷款系统新增学生信息,学生无法自行操作。

1.首次贷款学生,需先注册账户完善基本资料,信息填写完整后提出贷款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首贷申请流程-首贷》(附件1)。

2.续贷学生无需注册,登录系统后直接申请即可,具体操作流程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流程-续贷》(附件2)。

(二)提交材料

1.首贷:①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贷款系统导出,空白信息需补充完整,并签字按手印)、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④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复印件。

2.续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贷款系统导出,空白信息需补充完整,并签字按手印)。

(三)学院审核

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对学生提交的贷款材料进行初审。逐个审核申请学生的学籍和基本信息,确保符合全日制、在校在籍等资格要求,确保录入的姓名、身份证号、入学前户籍地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保持一致;审查家庭住址信息和申请表上的签字确认情况,家庭地址需严格按照各级区域划分进行填写,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

(四)学院公示及材料报送

学院审核结束后,须进行不少于两个工作日的院内公示,并在贷款管理系统内汇总提交本学院贷款申请信息,于10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2026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及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贷款申请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四、有关要求

1.做好政策宣传与受理

各学院要通过多种途径全面普及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重点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审批、发放、还款等最新政策内容,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鼓励和引导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各学院不得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全面开展,而拒绝学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让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国家政策。要认真指导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同时,任何一名学生不能在同一年度重复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规范贷款流程

各学院要认真核查贷款学生受助资格,严把学籍审核关,严格申请、受理、发放全流程,严肃工作纪律。无学籍或学籍异常(休学、退学或保留学籍等)学生、助学贷款数据提交前未能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未按要求公示的学生、学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同签订信息的学生,当年无法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联系电话:86176184

    附件: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首贷

        2.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续贷

        3.2026年高校助学贷款操作指南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2026年7月23日    

附件【附件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首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续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6年高校助学贷款操作指南.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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