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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的通知
2024-07-16 10:44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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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三全育人”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选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和班主任办法(试行)》(校政202468号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公开选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

学校全体在岗青年教师,聘期为2年。

二、岗位设置

第一类 青年教师辅导员岗位

以辅导员工作为主,实行坐班制,完成学校规定的辅导员工作职责和工作量。

第二类 青年教师班主任岗位

独立负责至少1个自然班级,完成所带班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任务。

三、选聘条件

(一)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二)具备坚定的政治方向和立场,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能够胜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岗位工作任务。

(三)青年教师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

四、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申请表》(见1),于7月19日前向意向学院提出申请(两类岗位意向学院见附件2

2.资格审查:申请人所在单位、意向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报党委学工部。意向学院不能接收的,由申请人直接报党委学工部。

3.复核审定:党委学工部集中开展选聘工作,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审定。工作分配原则上按本人意向岗位和意向学院进行,特殊情况下由党委学工部统筹调配。

4.签订协议:经审核批准的青年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由党委学工部与其签订聘任协,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等。

5.选聘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选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事关教师和学生两个群体,事关学校人才培养和工作大局。各单位要深刻认识选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的重要意义,并向广大青年教师做好宣讲和动员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工作,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谐成才、健康成长。

2.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精心组织选聘,确保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实施严谨,保证选聘工作质量。各学院7月2217:00前将过资格审查并加盖学院公章的《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选聘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党委学工部,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gbszk@hnuahe.edu.cn,联系人:王雪冰,电话:13673654986

党委学工部  人事处

                           2024年715


附件【附件3-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申请人员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岗位意向学院.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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