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三全育人”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选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和班主任办法(试行)》(校政﹝2024﹞68号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公开选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学校全体在岗青年教师,聘期为2年。
二、岗位设置
第一类 青年教师辅导员岗位
以辅导员工作为主,实行坐班制,完成学校规定的辅导员工作职责和工作量。
第二类 青年教师班主任岗位
独立负责至少1个自然班级,完成所带班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任务。
三、选聘条件
(一)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二)具备坚定的政治方向和立场,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能够胜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岗位工作任务。
(三)青年教师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
四、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申请表》(见附件1),于7月19日前向意向学院提出申请(两类岗位意向学院见附件2)。
2.资格审查:申请人所在单位、意向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党委学工部。意向学院不能接收的,由申请人直接报党委学工部。
3.复核审定:党委学工部集中开展选聘工作,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审定。工作分配原则上按本人意向岗位和意向学院进行,特殊情况下由党委学工部统筹调配。
4.签订协议:经审核批准的青年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由党委学工部与其签订聘任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等。
5.选聘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选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事关教师和学生两个群体,事关学校人才培养和工作大局。各单位要深刻认识选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的重要意义,并向广大青年教师做好宣讲和动员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工作,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谐成才、健康成长。
2.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精心组织选聘,确保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实施严谨,保证选聘工作质量。各学院应在7月22日17:00前将通过资格审查并加盖学院公章的《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选聘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党委学工部,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gbszk@hnuahe.edu.cn,联系人:王雪冰,电话:13673654986。
党委学工部 人事处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