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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3-04-28 09:00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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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资助宣传效果,学校拟聘任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我校2023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深入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4.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5.熟悉国家、我省及我校相关资助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广大同学中有感召力、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

6.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且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

二、工作流程

1.学院(书院)初选。各学院(书院)选拔1-2名学生于55日前将拟推荐学生的报名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xszzzx@hnuahe.edu.cn

2.学校审核。学生资助中心对学院(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聘用人选。

3.发放聘书。学校向受聘学生颁发聘用证书,各学院(书院)对受聘学生开展资助业务培训。培训后,各院安排“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对全院学生开展资助宣传活动,每名“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宣讲活动不少于2场。

三、工作内容

深入开展资助宣传,广泛宣讲国家、我省及我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普及金融、征信知识,加强防范不良校园贷、网络电信诈骗等警示教育,强化学生法律意识。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推荐了解资助政策、对资助工作有感情,在学生当中口碑好、影响力大、责任感强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2.各学院(书院)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扩大宣传效果,做好活动记录和照片的收集整理工作。活动结束后,请于52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特色照片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xszzzx@hnuahe.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4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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