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班: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大学生提出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全体学生荣校、爱校、建设美丽文明校园的主人翁意识,将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爱学习,爱劳动、共建美好校园”义务劳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安排
(一)时间安排
1.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学校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复查结束,此期间每天坚持义务劳动,具体劳动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2.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复查结束后,按照劳动周工作方案每周不少于一次。
(二)参加人员
各学院自行组织本学院学生参加,活动以集中劳动与分散劳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三)劳动区域
在各学院所在校区所负责卫生区域内进行。(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
(四)劳动内容
清除各卫生区内的白色垃圾、杂草、落叶、小广告等杂物。
二、活动的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把活动开展作为增强劳动意识,培养劳动习惯的重要措施,把活动开展作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的有效实践,为营造“健康、有序、和谐、文明”的校园氛围,创建和谐、美丽、文明校园做出自己的贡献。
附件:各校区各学院卫生区划分图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