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到来。为加强学生学风考风教育,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严肃学生期末考试纪律,杜绝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维护我校良好的学风、校风,现将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院系要在考试前以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纪律教育和违纪案例教育,强调考试纪律,树立诚信应考意识,告知学生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同时加大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诚信考试氛围。可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开展“诚信考试承诺签名”、“拒绝作弊”宣誓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深入宣传考风考纪,引导学生端正考试态度,诚信应试,不违反考纪、不作弊。此外,要注重对学生考前的心理疏导工作,鼓励其调整心态、认真备考,确保考试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
各院系应着重强调以下几方面:
1
、学生在参加期末考试时,必须根据要求,携带准考证或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进入考场,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2
、告诫学生勿存侥幸心理,考试作弊一经发现给予留校查看及以上处分,因考试违纪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本学年评优评先、奖学金、助学金、贷款资格。
3
、学生考试违纪将纳入年度综合素质测评。
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是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长效机制,望各院系自觉抓紧抓实,促进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形成。
学生处
2016
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