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文件要求和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在籍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含退役入学和退役复学)学生
二、资助标准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650元
三、相关要求
1.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仅此一次,以后不再开展后续补报工作,请各院务必通知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2.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学籍异动(休学、退学、保留学籍等)学生无申请资格;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已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学生延长学业年限的学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且申请学年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学制。
各学院请于5月10日前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XX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数据统计表》(见附件1)、学生退役证复印件和学生在籍证明(由学院出具,需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xszzzx@hnuahe.edu.cn。
联系人:李伟静
联系电话:0371-86176184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