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以下简称“310号文”)和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报送2022年度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下半年高校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及资助标准
1.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学生认真研读《参军入伍(义务兵、直招士官)大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流程》和《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费减免申请流程》(见附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2.资助标准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2022 年1 月24 日(“310 号文”正式印发时间)之前入伍和退役复学、入学学期学费减免的学生,申请国家教育资助按(财科教〔2019〕19 号)文件规定执行,最高不超过8000元;2022 年1 月24 日之后入伍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贷款应为用于学费的部分)和退役复学、入学学期学费减免的学生,申请国家教育资助按”310号文”规定执行,最高不超过12000元。退役士兵(含退役入学和退役复学)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650元。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应征入伍服兵役
符合国家教育资助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均可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2.直招士官
符合国家教育资助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3.退役复学
2022年秋季学期复学的退役士兵学生,可申请2022-2023学年的学费减免;2022年秋季学期之前已经复学的退役士兵学生,可申请退役复学以来至2022-2023学年所有学年的学费减免。
4.退役入学
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且符合自主就业资助条件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可申请学费减免。
2022年秋季学期退役入学的新生,可申请2022-2023学年的学费减免;2022年秋季学期之前退役入学的学生,可申请2021-2022和2022-2023两个学年的学费减免。
5.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凡我校2022年在籍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凭本人退役证复印件及所在学院(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可申请2022年春季学期、2022年秋季学期相应学期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另相应学期已享受普通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6.2022年春季学期学费减免补录
我校退役士兵学生在2021-2022学年应缴纳学费高于8000元且当年已按最高8000元享受国家教育资助的,可补申请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因“310文”出台导致资助标准提高后的学费减免差额,但每生不超过2000元。此类学生由校学生资助中心核实情况后统一计算补齐差额。
例:某生2021-2022学年应缴纳学费13000元,之前已按最高8000元上限申请减免,此次可补申请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学费减免(12000-8000)/2=2000元)。
三、报送时间及注意事项
各学院(书院)请于11月7月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材料收齐后上报至学生资助中心。逾期上报者,将不能按期享受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联系人:李伟静 联系电话:0371-86176184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