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校内勤工助学工作,为广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现将本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用工单位要严格落实2019年12月份学校召开的勤工助学会议精神,不得超出部门岗位规定人数,超出部分学校不予支付薪酬。
2、各用工单位本学期选用勤工助学学生如有变化,请于3月15日前向校资助中心提交调整名单。重新选拔学生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征得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勤工助学学生确认后,各用工单位需向校资助中心提交《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校内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表需学生所在学院和各用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校资助中心邮箱myjjxyxgbzzk@163.com),否则不予认可。
3、本着“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工作,指定一名学生负责人协助开展工作;同时组织用工学生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签订用工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日常教育管理。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实行一人一岗,不允许学生同时兼任多个岗位。
4、各用工单位每月5日前报送上个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XX年XX月学生勤工助学薪酬发放表》(见附件2,纸质表需各用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校资助中心邮箱myjjxyxgbzzk@163.com)。如有延误,隔月不再补发。
联系人:张彤 电话:0371-86176184
校资助中心地址:龙子湖校区生工组团A325
英才校区办事大厅
附件:
1、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校内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2、河南牧业经济学院XX年XX月学生勤工助学薪酬发放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