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2019-2020年度春季助学金发放过程顺利、迅捷,请审核本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的各项信息,具体安排如下:
一、严格按照《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七章中的相关规定,审核2019-2020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如在受助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困难学生:
(一)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且处于处分期的。
(三)发生休学、退学、转学等无法按时完成学业等情况的。
二、由于处于疫情防控阶段,受助学生如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含限选课)出现不及格情况,暂无法进行补考,因此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此次不纳入需调整助学金的条件。
三、全面核查本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如发现遗漏、新增等情况,应及时利用调减下来的名额调增。
四、变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需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调增汇总表》、《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调减汇总表》《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19-2020学年学年度助学金调整汇总表》(见附件2,需报送电子和纸质版),纸质版需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其中,调增表填写每个等次的新增人员信息,调减表填写每个等次的取消人员信息;调整汇总表填写学院助学金人员变更情况信息汇总,并体现调增和调减的一一对应关系。
五、根据2019-2020学年助学金学生名单(附件3,详见资助专干群文件),删去调减人员信息,相应位置填入对应的调增人员的相关信息,并在备注中填写替换掉的学生名单。提交该名单电子版,以“学院名称+2019-2020助学金学生名单”命名。
六、要求所有学生,如邮政卡有变更情况,及时在财务系统内更新。
七、上述工作应于2020年4月22日前完成,其中纸质版相关报表待学生正式返校后上报。
八、联系人:杜亚颖 联系电话:13837174279
附件:
1.《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2.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调增、调减、汇总表
3.2019-2020学年助学金学生名单(略)
学工部资助中心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