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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21-11-10 17:15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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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我校学生工作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2020-2021学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工作的深入展开,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评选项目包括“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类。

(二)参评对象:除2021级学生以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班干部密切配合,全体同学团结一致,同心协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有益活动;班级风气正,好人好事多,全班无重大违纪现象,学年违纪率低。

2.全班学生学习努力,形成“励志勤学 善知笃行”的良好学风,60%以上的学生学习成绩优良;能以学习为中心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活动。

3.班级能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全班90%以上的学生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要求,身心健康。

4.班级能积极组织公益劳动,教室、宿舍等环境卫生良好。

5.在学校、学院(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班级成绩突出。

6.“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参评班级总数的20%。

7.以上六条需全部符合。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在同学中发挥模范带头和桥梁纽带作用。

2.工作积极主动,组织协调能力和原则性强,工作成绩突出。

3.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4.所负责的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宿舍等无重大违纪现象。

5.2020-2021学年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6.“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各级学生干部总数的 30%。

7.以上六条需全部符合。

(三)三好学生

1.理想信念坚定,爱党爱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关心时事,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和其它各项集体活动;严格要求自己,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身心健康,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积极参加体育

锻炼,体育达标成绩良好以上。

4.综合素质测评积分在班级排名前20%,2020-2021学年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5.“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班级学生总数的15%。

6.以上五条需全部符合。

三、评选程序

(一)11月8日—11月12日,为学院(书院)初评阶段。各学院(书院)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搞好民主推荐,最终人选的确定须进行三天以上时间公示。

(二)11月15日—11月17日,为学院(书院)报送评选结果阶段。各学院(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比例将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评选结果(加盖学院、书院党委公章),纸质材料采用word文件格式报送学工部。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myjjxyxgb@163.com。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审批表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材料均应于11月17日下午17:00之前报送至学工部,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11月18日—11月20日,为学工部组织复评阶段。

四、报送地点

(一)龙子湖与北林校区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生工组团A221室,谷冬冬收。电话:86176185。

(二)英才校区报送至办事大厅,杨晨收。电话:63515013。

五、评选要求

(一)各项评选工作要在学年总结测评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办法进行。

(二)各学院(书院)应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和本通知精神,严格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评选。

(三)各学院(书院)上报的各类先进人选,学工部严格审核是否符合评选条件,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评选资格。请各学院(书院)认真把关,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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